@聶輝華:我原來住的小區旁邊有一家房地產中介機構。2020 年之前入駐的,2023 年搬走了,但是 2024 年又搬回來了。我覺得很奇怪,就問老板,為什么又回來了?
老板說:之前每年的房租是 25 萬元,后來生意不好了,大家都降房租了,但是這個房子是國有資產,國資公司不肯降。于是,他就搬到別的地方去了,這個地方就空置了一年。然后,他再次去跟國資公司談判,國資公司同意按新的市場價 18 萬元出租,因此他又進來了。
我問:那為什么一開始國資公司不同意降房租呢?一來一去,你也麻煩,國資公司還損失了一年收益。
老板說:領導怕被人追究國有資產流失的責任,也怕說我們合謀,因此寧愿虧錢,也不愿降價。后來市場行情確實不好了,再不出租就又要追究國有資產流失了,因此就降價租給我們了。
我又追問:難道第二次出租就不怕被人說你們合謀嗎?
老板笑了:都空置一年了,領導的領導也沉不住氣了。
他抽了口煙,罵了一句臟話,最后說了一句:國企不都這副德行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