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有網友在社交平臺發文稱,在陜西省咸陽市三原縣陂西鎮街頭,有交警駕駛一輛未懸掛車輛號牌的警車上路執法,此事引發關注。11 月 4 日,三原縣公安局相關工作人員就此事回應記者稱,事發 10 月 30 日當天已對涉事警車進行封存,待車牌辦理完畢并懸掛車牌后再行使用。

" 事發當天(10 月 30 日)已緊急作出處理,當天就把車輛封存了,要求必須等待正式車牌辦理完畢并掛牌后再行使用。"11 月 4 日,三原縣公安局相關工作人員就此事回應記者稱,涉事警車為新配發警車,事發當天因出警車輛不足,最終導致事件發生,目前該局已就此事作出相應處理。
針對此事,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、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表示,交警駕駛無牌警車上路執法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關于 "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,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 " 的相關規定。" 對于駕駛無牌機動車上路的行為,會面臨罰款、扣分等行政處罰。針對此事,相關部門可能會對車輛所屬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內部問責,以加強對執法車輛管理的規范性。"
來源 /新 - 黃河